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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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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電子信箱處理說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6-21
  • 資料點閱次數:4895
郵件處理規則:
  1. 首長信箱: 由典獄長指定秘書代理接收及處理,屬於民眾直接向首長反應的郵件由秘書室文牘人員列印成紙本,直接面陳機關首長,如首長認為須交辦科室執行,再轉交收發人員掛號分文,並設定公文處理期限。最後將處理結果以公文、電話或電子郵件告知申請人。
  2. 民意信箱: 統一由收發室人員負責接收與處理,屬於民眾直接向首長反應的郵件由收發人員列印成紙本,直接面陳機關首長,如首長認為須交辦科室執行,再轉交收發人員掛號分文,其餘電子郵件依據郵件內容由收發人員掛號分文(由秘書決定承辦科室),並設定公文處理期限。最後將處理結果以公文、電話或電子郵件告知申請人。
  3. 政風信箱: 由政風室專人接收,依公文流程辦理。
  4. 廠商申請加工服務信箱: 由作業科專人接收,依公文流程辦理。
郵件回覆時間:
  一般案件依公文流程於7日內回覆申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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