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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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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護管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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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護人員訓練情形

  1. 實施分區管教-本監區域遼闊,勤務單位繁多,採取分區管教方式,由有關人員組成管教小組專責辦理,對受刑人之管教係以開導代替責備,以鼓勵代替懲罰,以說明糾正錯誤,故全監囚情安定,秩序井然。
  2. 推行自治制度-為嚴整紀律並激發團體榮譽,實施整潔秩序比賽評審制度,由各級督導人員評審督促受刑人培養自動、自律、自治之良好習性。
  3. 舉辦受刑人生活檢討會-為深入了解受刑人生活狀況,加強意見溝通,各場舍每月舉辦生活檢討會,以解答受刑人疑難或處理其他建議事項。
  4. 辦理管理人員在職訓練-為提升管理人員素質,每年辦理常年教育訓練,每週集中授課一次,並於每年六月及十二月份辦理學術科測驗,以充實管理知識與管教品質。奉 法務部於八十六年十一月三日法八六矯字第○○七一一號函「落實監所囚情控制,防止重大幫派及重大暴力人犯串聯計畫」。成立中區靖安小組,並辦理每年組訓及定期與不定期訓練。迄今已成立七期,每期成員二十五名,各置組長一名,負責統率指揮。其目的在遴選中區各監院所校內身手矯健、反應靈敏之優秀管理人員整編訓練組成機動支援警力,如遇區內監院所校發生囚情不穩定事故或超過危險指數,即可機動支援,有效快速平息事故。
  5. 成立替代役警備隊-替代役役男年紀輕、領悟力強、思想純正、服從性高,可彌補監所人力之不足,假以時日必定成為矯正界一股不可忽視的生力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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