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實證之毒品犯處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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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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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根據法務部長期統計數據資料,臺灣監獄中每2名收容人,就有1人是因毒品罪入獄。施用毒品不僅對個人身心有所危害,同時常伴隨其他犯罪如:販毒、竊盜、搶奪等,對家庭及國家社會影響甚劇。
106年本監創新毒品犯處遇計畫,與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及臺灣藥物濫用防治研究學會共同合作實施「毒品犯多元戒治輔導處遇計畫」,經過1年試辦普獲家屬及各界良好反應;後經法務部矯正署細部調整計畫後更訂為「科學實證之毒品犯處遇模式」,自107年起函頒「科學實證之毒品犯處遇模式」擴大實施。
毒品犯處遇須依據科學研究建議制定及修正,協助生理、心理與社會功能的復健,包括協助家庭支持、社會接納、就業協助等,才能有效預防復發。
科學實證之毒品犯輔導模式
美國藥物濫用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n Drug Abuse,NIDA)指出將刑事司法制裁與藥物濫用治療相結合可有效減少藥物濫用和相關犯罪。對於有毒品問題的監禁個案,在監獄開始藥物濫用治療,並在釋放後繼續治療的服務可減少毒品使用和減少犯罪行為。使用毒品者經常有其他在心理健康(如憂鬱症)、職業、法律、家庭和社會方面的問題,最好的方案是提供綜合的治療,以符合使用毒品者的需要。
在2014年,NIDA依據研究修訂針對刑事司法案主的藥物濫用的13項治療原則如下:
- 成癮是腦部疾病:有助於了解為什麼上癮的人甚至在長時間戒除之後仍然有復發的風險。
- 治療需延伸至社區:有效的藥物濫用治療使參與者進行治療過程,保持治療適當的時間,並幫助他們學會維持戒除毒癮。治療需延續到社區,透過鼓勵個案繼續參與治療,可以改善在社區復發的風險。
- 治療須持續足夠時間:治療初期幫助個案停止使用藥物並開始治療改變過程,後期討論與藥物濫用有關的其他問題,重要的是幫助他們學習如何自我管理毒品問題。治療須持續足夠時間,才能產生穩定的行為變化。
- 評估是治療的第一步:需要針對藥物或酒精的使用歷史進行全面評估,以確定個人毒品問題的性質和程度,確定其他可能影響恢復的領域是否也存在著需協助的狀況,並制定適當的治療計劃。
- 個別化處遇:個案的問題嚴重性、恢復階段和需要的治療不同,對不同的治療方法和治療者也有不同的回應。一般來說,治療應解決藥物濫用和犯罪行為的動機及問題解決能力。希望透過建設性活動取代吸毒和犯罪活動,而理解自己行為後果的教訓也很重要。
- 視復發為提供治療的機會:試圖從吸毒成癮中恢復的人可能會經歷復發,或者重新吸毒。未檢測到的復發可能進展為嚴重的藥物濫用,若復發則是提供治療協助的機會。
- 治療與犯罪行為有關的因素:如覺得自己的犯罪行為是正當的,沒有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一直失敗預期或欣賞自己的行為的後果。這種思維模式往往會造成毒品使用和犯罪行為。
- 司法與治療的合作:治療者應與刑事司法工作人員合作評估每個人的治療計劃,並確保其符合監管要求,以及個案不斷變化的需求,包括醫療,心理、社會支持服務、職業和就業援助。
- 重新進入社區很重要:在監獄中的治療可以視為治療的開始,接續社區治療對於在監獄中的治療成效能繼續維持是很重要的。個案須學習處理可能導致復發的情況,學習如何維持在社區持續戒毒,以及重新建立社會支持網絡。
- 獎勵和懲罰的平衡:獎勵個案參與治療會促進個案治療意願,一致性、明確的懲罰可以讓個案了解用藥會導致不好結果。
- 治療精神疾病共病:在犯罪人群和藥物濫用問題的人群中都發現高比例的精神健康問題,可能需要將藥物濫用治療與精神障礙治療結合在一起的綜合方案。
- 成功戒毒者現身說法:邀請戒毒成功個案現身說法,分享戒毒成功經驗,增強戒癮信心與意願。
- 其他傳染疾病的治療及預防:教育藥物濫用者如何降低感染風險、面對疾病影響、避免散播的處置。
以13項治療原則為核心基礎,將個案視為病犯而非單純罪犯,於矯正機關接受處遇,施以七大面向之課程:課程內容涵蓋因吸毒受損或受影響的各個面向,包括成癮概念及戒癮策略、家庭及人際關係、職涯發展及財務管理、毒品危害及法律責任、衛生教育與愛滋防治、正確用藥觀念及醫療戒治諮詢,還有戒毒成功人士教育等面向,以調整身心狀況並強化對藥癮正確認知及提昇戒毒動機。
同時結合勞政、衛政及社政,強化社區銜接輔導功能,透過與更生保護會、毒品危害防制中心、中區整合性藥癮醫療示範中心、社會局、就業服務中心等機構之合作,提供相關資源與協助,與本監之處遇形成四方連結,協助毒癮收容人順利回歸社會,達成終身離毒的一個目標。
藥癮者家屬要怎麼與家人互動:
- 不要把成癮當成意志力不足:要當成腦部疾病,陪同他參與治療,給予耐心與細心關懷。
- 要多加關心與傾聽:給予他更多的愛,不要過度放大去看待成癮這件事,不可凡事就懷疑。
- 要有個穩定的工作:鼓勵他找尋工作,給予打氣,有工作的聯繫會讓生活更快回到應有的軌道。
- 要去尋求幫助:不可以凡事都自己承擔,要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不要把全部的壓力都壓在自己身上。
- 要學會負責:負責照顧好自己才能給予別人負責,另外,也要讓成癮者自己對自己負責,給予協助但不寵溺,給予經濟支持但非無限制。
- 少責罵:大家都知道毒品不好,進出矯正機關多了也會感到疲倦,但是又常常忍耐不住,應該多關心而少責罵。
- 要遵循專業機關及醫師指示:不要擅作主張,而失去改變的成效。
協助戒毒單位
- 法務部戒毒成功專線:0800-770-885
- 中區整合性藥癮醫療示範中心:049-2550800#3831
- 社團法人台灣露德協會[臺中市藥癮者家庭服務]:04-2229555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