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服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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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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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工商社會發達,為因應我國長期照護人力需求,提昇照顧服務品質,培養受刑人具備照顧服務人員的相關知識與技能,以使其具有從事護理機構服務工作之資格,以配合社會需求,使其出獄後更易於就業減少再犯,並配合各監所所需照顧服務人員之培訓,以達訓用合一之目的。本班每年辦理2期,每期招收24名學員,學員遴選條件為:
- 最近半年內無違規紀錄或違規情節輕微經酌免處分者。
- 結訓後5年內合於報請假釋(免訓、停止執行)要件或期滿出矯正機關者。但有特殊情形經本署核准者,不在此限。
- 非隔離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