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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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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7月21日辦理111年度第1次修復式司法員工進階教育訓練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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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促進員工修復式司法教育訓練及實作經驗,以有效協助收容人進行矯正及修復事宜,逐步建構矯正機關之修復模式,特於111年7月21日舉辦111年度第1次修復式司法職員進階教育訓練,邀請善意溝通修復協會修復促進者林柏劭律師主講「修復式司法及善意溝通」。
        本次修復式司法進階教育訓練由許秘書擔任主持人,許秘書特別代表機關感謝善意溝通修復協會以及主講林律師多年來致力推廣修復式司法及善意溝通理念,本次更配合矯正署「辦理法務部矯正署推動修復式司法實施計畫」,協助辦理矯正人員職前教育訓練,讓各單位承辦人能迅速投入計畫之實施,今日能蒞臨本監協助員工進階教育訓練,更代表全體參與課程人員深表表達感謝與敬佩之意。在隨後的課程中,學員無不專注聆聽,學習「修復式司法」及「善意溝通」具體可行的方法。
        林律師在課程中介紹「修復式司法」在司法上的運用,是從傳統的「懲罰」、「矯正」轉型為「修復」;透過會議、調解、道歉、寬恕、賠償、服務、社區處遇等方式,修復受損的社會關係。而監獄內也如小型社會,對於發生於監內的各類衝突事件,注重善意溝通的「修復式司法」理念,提供矯正機關新觀點、新思維,從以往「懲罰錯誤」的立場,轉化至關心如何「修補傷害」的觀點;強調雙方以同理心、互換立場思考,尊重與包容彼此,並對自己錯誤行為所造成的傷害進行彌補。 林律師表示,教輔人員可將「修復式司法」理念運用於場舍經營、處理監內衝突事件。透過修復式對話、修復圈、小型調解、修復會議等平台,進行善意溝通。教輔人員透過練習經常表達感受與需要,降低權威感,讓教輔人員與收容人進行更人性互動,拉近彼此關係,共同思考與討論多元策略,能更有彈性解決問題,取得多贏圓滿結局。同時也讓收容人有正向溝通的學習典範,並能建立修復包容的同理心文化,日後若有衝突事件產生,更容易進行溝通協調,進而促進囚情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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