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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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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8月辦理收容人修復式司法進階教育訓練課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9-23
  • 資料點閱次數:142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為促進員工修復式司法教育訓練及實作經驗,以有效協助收容人進行矯正及修復事宜,逐步建構矯正機關之修復模式,積極辦理修復式司法教育訓練。除於年度中將修復式司法相關初階教育訓練融入文康、藝文等教化活動外,並辦理系列性進階教育,本次於111年7、8月間連續舉辦111年度2梯次修復式司法員工進階教育訓練,邀請善意溝通修復協會副秘書長暨修復促進者李軒律師主講「修復式司法及善意溝通」。善意溝通修復協會,多年來承辦台中地檢署修復式司法專案業務,致力推廣修復式司法及善意溝通理念,本監參與職員深感佩服,課程中無不專注聆聽,學習「修復式司法」善意溝通具體可行的方法。
        李律師在課程中介紹「修復式司法」在司法上的運用,是從傳統的「懲罰」、「矯正」轉型為「修復」;透過會議、調解、道歉、寬恕、賠償、服務、社區處遇等方式,修復受損的社會關係。而監獄內也如小型社會,對於發生於監內的各類衝突事件,注重善意溝通的「修復式司法」理念,提供矯正機關新觀點、新思維,從以往「懲罰錯誤」的立場,轉化至關心如何「修補傷害」的觀點;強調雙方以同理心、互換立場思考,尊重與包容彼此,並對自己錯誤行為所造成的傷害進行彌補。 李律師表示,教輔人員可將「修復式司法」理念運用於場舍經營、處理監內衝突事件。透過修復式對話、修復圈、小型調解、修復會議等平台,進行善意溝通。教輔人員透過練習經常表達感受與需要,降低權威感,讓教輔人員與收容人進行更人性互動,拉近彼此關係,共同思考與討論多元策略,能更有彈性解決問題,取得多贏圓滿結局。同時也讓收容人有正向溝通的學習典範,並能建立修復包容的同理心文化,日後若有衝突事件產生,更容易進行溝通協調,進而促進囚情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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